如果对提案不满意,办理单位会通过各种压力或者人情让提案人“满意”;委员在写回复时,办理单位的人就站在对面,不满意就不走;有的则是不给委员回复是否满意的机会。昨日,在省政协教育界别分组讨论会上,多位委员较真提案办理情况。
面对面答复很尴尬
“承办单位在答复了我的提案后,也没有附上一份表格或者选择,让我对答复的内容表态‘满意’或者‘不满意’,就这么变成‘满意’了。”昨日,省政协委员蔡荷芳率先提出“提案被满意”的话题,立刻引起了现场委员们的共鸣。
2014年,蔡荷芳共提交了4个提案,涉及到的承办单位和部门都通过信件或者电话等形式给了她答复。但只有个别单位给她一个表格,让她对答复的内容选择“满意”或者“不满意”, 其他承办单位没有给她表态的机会。
令蔡荷芳感到尴尬的是,提案答复后,承办单位往往会面对面来问她对答复结果是否满意,或者看着她回复是否满意。一般情况下,承办单位和部门态度都是积极的,如果此时回答不满意,双方都很尴尬,有的时候碍于情面只能表示“满意”,“很多时候委员们就变成了‘被满意’了。”
蔡荷芳建议,委员回复这个环节可以由省政协直接和委员们对接征询意见,而不是由承办单位和委员面对面。
同时要进行评优,对于那些答复和办结出色的给予表彰。